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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啟事】明志科技大學化學工程系徵聘專案教師啟事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8-03

一、職級:助理教授(含)以上。

二、名額:2名。

三、起聘日期:民國107年08月01。

四、專長資格:

1. 具國內外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化工相關博士學位資格。

2. 需求專長領域:新能源材料與技術開發、先進綠色化工製程技術應用、尖端材料開發與技術應用、生化程序工程技術與應用。

3. 具備SCI/SSCI等相關期刊發表及英文授課能力,具備產學合作與前瞻技術轉移案開發能力以及國際交流經驗者優先考慮。

4. 須能配合本系行政、教學活動與研究之推動。

5. 應具備一年以上與化工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目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

五、檢具資料:請將以下資料依序標示清楚,並裝訂成冊

1. 履歷表/自傳(含通訊地址、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地址、照片、專長及著作目錄)。

2. 詳細學經歷及證明文件影本。

3. 最高學位論文簡介。

4. 大學部、碩士班及博士班成績單。

5. 近五年著作、研究計劃及較具代表性著作抽印本3-5份。

6. 業界經驗證明。

7. 未來5年之教學研究發展方向及構想。

8. 學術成就優良事蹟、曾任教科目與教學評量。

9. 推薦函三封及推薦人之連絡方式。

10. 其他有助瞭解申請者背景資料。

11. 應徵教師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

六、應徵截止日期及寄件地址

1. 應徵截止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07年4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2. 寄件地址:24301新北市泰山區貴子里工專路84號,明志科技大學化學工程系(請註明「應徵教職」)

3. 聯絡資訊:明志科技大學化學工程系助理:林丘凰小姐

Tel:(02)29089899分機4610

E-mail:paper@mail.mcut.edu.tw

七、其他資訊:

1. 通過初審者,將通知至本校進行面談

2. 本徵聘案僅接受紙本申請

3. 所寄資料,不論是否通過初審,恕不寄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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